2023年9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江苏宇成集团泰州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与泰州凤城箱柜制造厂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厂房出租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泰州凤城箱柜制造厂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企业《厂房出租协议》中“乙方的安全生产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自行达标,安全方面的投入以及事故的处理与甲方无关”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海陵区应急管理局拟对江苏宇成集团泰州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及其直接的主管人员刘忠仁分别作出处人民币2.75万元、0.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