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