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江苏省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现对以下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行为进行公告。
都灵敏得很哟~ 再不赶紧看看都分布在哪的话 你懂得~
到时不要怪小编没有提醒你哦! 以下设备启用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起, 24小时全天候不限时抓拍。
1.根思集镇宣蒋线(同心路—根思大桥)路段
2.504省道泰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路段(含市场进出通道)
3.汽车客运总站进出口(科技路/枕淮路)段
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手浏览电子设备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吸烟的”等交通违法进行抓拍取证。 对在沿线违反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取证抓拍,并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给予100元,记3分的处罚。 对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抓拍,并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给予50元,记3分的处罚。交警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也愿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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