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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给儿子取“名字”放上户口簿,居然被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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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 11: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不少家长

对于给孩子起名这事儿格外用心!

总希望不要和别人重名,

为此有家长给孩子

取起了各种古怪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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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

一31岁的男子韦某自称

给孩子取名叫“韦我独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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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在朋友圈发的图


不过就因这个名字,

韦某就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到底发生了什么?

赶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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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柳江公安分局网安部门民警发现,一张印有“韦我独尊”姓名页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在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引发众多网民及媒体的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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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部门民警立即联合户政部门、拉堡派出所展开调查,查询后发现,“韦我独尊”这个居民的姓名并没有被登记在户政人口登记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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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仔细一看,

户口页上的名字

有明显的软件修图处理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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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再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张图片最先是通过一个微信名叫“A×教练”的微信号公开发布在微信朋友圈的。28日下午4点左右,拉堡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使用“A×教练”微信号的男子韦某,到拉堡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8月22日,韦某到拉堡派出所,给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儿子上户口,取名“韦某翔”。


回到家后,韦某觉得儿子的名字不够霸气。在8月23日晚上,他把儿子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出生医学证明拍照发到某网站,花钱请人把上面的名字从“韦某翔”修改成“韦我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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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把修好的照片

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故意制造“噱头”

想博人眼球

他也确实成功地

引起大量网友围观

评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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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想到

这一行为

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鉴于韦某虚构事实

哗众取宠的行为

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柳江警方对其处以

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事后,韦某已经将自己朋友圈发的上述图片删除。


消息一出

吃瓜群众们纷纷表示

这不没事找事吗……


@Aliang:这回成“韦我独蹲”了。


@Rio:上户口的时候直接叫韦我独尊不就完事了?


@心净563583: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都不能乱动的,不知道吗?


@直至黎明kkk:纯属太闲。更改户籍信息其实是违法的,不过没有恶意,行政拘留也还好。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

这个处罚有些重了:


@云上云裳nina:有些惩戒是不是通过罚款处理比较合适呢?何苦啊,兄弟


@田强-知识产权:这有点过了吧?造成啥不良影响了?


@楚君:开个玩笑而已,警告一下应该差不多了吧,不至于拘留吧!


@koebgha:惩罚是不是有点重,这一看就ps的可能性大……

警方的处罚过重了吗?

警方为何将韦某的行为

定性为寻衅滋事

并行拘5日?


对他的处罚真的过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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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

他们的观点各不相同:


正方律师:

发布虚假内容并传播,扰乱公共秩序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殷清利认为,柳江警方的处罚符合法律规


一方面,韦某修改的是常住人口登记卡,此卡是居民户口簿的一部分,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


另一方面,韦某给常住人口登记卡修图后并未标注“本卡名称为虚构”等字样,上传至朋友圈后,自动会让受众认为公安机关确实给“韦我独尊”核准落户的结论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铭也认同上述观点,韦某故意制造噱头发到朋友圈,传播较广,客观上造成恶劣影响。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因此

韦某发布虚假内容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

构成寻衅滋事

拘留5天的处罚不算重


反方律师:

不具备一定社会危害性,可批评教育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当事人韦某只是在朋友圈传播,并未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警方的处罚值得商榷


律师徐利平认为,韦某的行为更多算是自娱自乐,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对韦某按照寻衅滋事行拘5日,执法过于严苛。


你们认为这个处罚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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