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切实解决兴化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入学择班、择师问题,助力兴化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在兴化全市普遍推进“阳光编班”的基础上,对兴化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板桥初级中学(含分部)、楚水初级中学、昭阳湖初级中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二实验小学、景范教育集团、楚水小学、新生中心小学由兴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阳光编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对新生进行电脑派位、随机编班,保证学生同等机会享受教育资源,让每一名学生公平地接受教育。实行“三公开”即聘任老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学生编班花名册公开。 市教育局在第一时间将编班结果进行公示。 (二)均衡原则 各校优化师资配置,按照“结构合理、力量均衡”原则,公平、合理、均衡搭配班主任和任课老师。 (三)发展性原则 在“阳光编班”的基础上,加强各班考核与评估,对每个学生负责,全面促进质量提升,为全市基础教育发展助力。 二、操作流程 (一)各校按学生数确定班级数,并遴选班主任,按“结构合理、力量均衡、优势互补”原则均衡配备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于8月29日完成选聘工作,名单封存。 (二)8月30日上午9点,在兴化中学报告厅组织“阳光编班”,主要程序有: 1.兴化市教育局介绍本次阳光分班的背景、意义和步骤。 2.各校分别公布教师编班情况、学生人数、班级数。 3.各班在男女生比例基本相当的基础上,电脑随机生成学生名单。 4.班主任抽签,确定具体班级学生名册,当场公布。 5.打印学生名册一式三份,由班主任、学校、教育局各执一份。 (三)“阳光编班”当日将邀请兴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纪监委、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人员,监督编班全过程。 (四)由于各种特殊原因未能赶上此次“阳光编班”的学生,兴化市教育局在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后,9月3日上午将再次组织“阳光编班”,届时将邀请已经分班的学生家长、班主任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阳光编班”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控制“择班热”,维护教育公平,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教师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评价。 2.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兴化市教育局将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置科学的编班程序,做好技术培训,严格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阳光编班”工作,确保编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做好“阳光编班”的宣传工作,消除学生及家长的疑惑,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阳光编班”的良好舆论氛围。 4.落实责任,做好服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阳光编班”前的准备工作,做到按时推进,确保编班工作平稳有序。
兴化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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