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我区召开海陵区2018年度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动员布置会,拉开我区今年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的序幕。当天下午,城北街道也举行征收(搬迁)工作动员部署会暨窗口受理业务培训会,标志着城北房屋征收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会议由办事处主任刘新民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彭德利,海陵区住建局副局长陈煜峰,海陵区检察院副局长张蛇喜,产监、规划、审计、征收服务公司、评估公司等工作人员,城北街道其他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区住建局副局长陈煜峰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海陵区房屋征收现场工作十项规范》,联合入户调查,以质量带速度,确保公信力,坚决打击突击装修行为。
彭德利书记对征收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紧扣一个目标,实现三个“清零”; 二是把握三个关键,深入宣传、深度对接、深扣时点; 三是做到五个坚持,坚持统一指挥、坚持协作配合、坚持服从安排、坚持严守纪律、坚持每天碰头; 四是发扬三种精神,发扬目标必成的精神,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
······阳光拆迁,欢迎监督······
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范 (“十不准”)
1、不准利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职权串通被征收人违反房屋征收政策,损害国家、集体、征收当事人利益;
2、不准串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违反评估原则和规范,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3、不准克扣、降低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损害被征收人利益;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5、不准接受或索要被征收人的礼金、礼券、礼物等;
6、不准借补偿安置为名与被征收人进行权钱交易,谋取私利;
7、不准接受被征收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或其他消费活动;
8、不准少于两人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安置事宜;
9、不准午间酗酒或酒后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安置事宜;
10、不准违背政策及原则插手干预涉及本人及亲属、朋友等关系人的房屋征收事宜。
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工作守则 热爱城市建设事业、专心本职
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严格执行政策法规、钻研业务 认真负责按程序规范操作
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不收受索取被征收人钱物
办事高效方便群众、讲求效率 无扯皮推诿敷衍等行为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诚实守信 不得采取恐吓欺骗等行为
耐心细致态度和蔼、宣传解释 不得对被征收人蛮横无理
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坚持原则 主动积极地化解矛盾纠纷
亮证上岗接受监督、严守纪律 接待和走访做到两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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