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群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制度安排。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地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围绕加快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孙群强调——
提高站位、强化责任,以上带下促整改。要深刻认识抓好督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真正把督察整改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
攻坚克难、注重实效,从严从紧快推进。各镇街部门要紧抓时间窗口,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推动、亲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经得起组织考验。要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做到全程精准管控,确保整改后的现场环境经得起专业检测。要严把验收销号质量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
加大力度、细化举措,常态长效抓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由点及面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形成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要坚持举一反三,开展“散乱污”行业、固废危废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清洁城市建设、内河岸线占用、养殖业污染防治等六大专项行动,避免“老问题”反复出现、“新问题”不断产生。要坚持动真碰硬,全程跟踪、全面把控、全力问效,强化作风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纪律惩戒的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