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应急管理局在全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评定工作按照《泰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兑现承诺的信用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为依据,从组织管理等七大项、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或人员配备等二十二小项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项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评定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AAA、AA、A)、B(BBB、BB、B)、C”三个等级,评价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同时上报信用办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公众查询。
该项工作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体检,督促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领域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