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仑对各单位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就深入推进《长江保护法》集中执法检查、巩固执法检查成效提出三点要求:
★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深入推进法律有效实施。要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长江生态保护。要按照法律规定,强化部门、镇街联动,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力度,细化落实工作举措,扎实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
★ 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切实推进问题有效整改。要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务实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的法律责任,找出问题列出清单,加大执法检查、监管问责力度,确保执法检查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