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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上午,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区级河长、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港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全冬明带领区财政局、区河长办负责人巡查市级河道老通扬运河明珠街道段现状,了解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明珠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思达及街道相关负责人员陪同巡查。
全冬明一行实地查看了老通扬运河两岸环境、沿河绿化、河道管护等情况,现场听取了明珠街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全冬明对明珠街道“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要提高相关责任人对“河长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职尽责。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理念,充分认识治河、治水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经之路,推行“河长制”是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精心、精准、精细把“河长制”工作做到位。
水环境的问题根源在岸上,管水要从沿岸抓起。各级河长要担负起管护职责,抓好责任地段,严格按“河长制”河长巡河工作要求,每月对责任河湖开展全方位的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河湖管护任务,一旦发现有向河湖排污、倾倒垃圾、采砂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从严从快处置涉水突发事件,确保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大力推行“河长制”各项制度,实行制度性治水,通过“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区、乡镇(街道)河长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查的作用,以现有考核方案为依据,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河道管护情况定期开展考核工作,对管护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河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进“河长制”落实到位。
来源:明珠街道
编辑: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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