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姜堰交警大队借助人脸识别手段,在城区振兴路与古田东路使用闯红灯抓拍系统,对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闯红灯行为进行了抓拍。 现对下列21名闯红灯人员进行曝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闯红灯的行人予以罚款2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闯红灯的骑非机动车人员予以罚款50元。 请以上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到姜堰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8285129)或姜堰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进行处罚。 注:部分身份信息已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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