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授权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人委托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欢迎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taizhou.gov.cn/zfcg/index.html)自行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PPP2021-01
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约224179.32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
2.建设内容
新建工程中雨污分流改造及其附属工程包含行政区划内145个小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主要包含海陵区西南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站前路污水管网工程、罡杨镇污水主管接通(罡杨镇政府—麒麟湾)工程、龙溪工业园污水接管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即泰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规模约4万m3/d,新增用地面积约为5.63公顷;配套污泥处置工程处理规模约60t/d,项目总占地面积 8.78 亩; 智慧监管系统建设中含管网在线监测及智慧平台建设面积约3000m2。
存量工程主要为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续建工程。目前进水量基本在4万m3/d左右,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项目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含设计)、运营维护等,并在项目合作期结束时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海陵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具体项目范围包括,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项目新建工程相关设计文件中全部内容的投资和建设、存量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续建工程的转让、新建和存量工程的运营维护、设备的更新重置、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脱水外运以及其它与项目有关的或实施机构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工作等。
(二)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224179.32万元。
(三)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固定为30年,其中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存量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续建工程相关权属转让时点为建设期第2年末,运营期28年,其余新建工程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保持项目合作期30年固定不变,当建设期发生延长时,运营期相应缩短。
(四)项目运作方式
根据本项目特点,建议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 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具体实施路径如下:
1.经海陵区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等的有关规定,由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法定程序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资本方。
2.由海陵区人民政府授权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PPP项目合作协议》、《PPP项目合同》,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签署《股东协议》,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20%,社会资本方占股80%。
3.由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以及中标社会资本方三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承继协议》,海陵区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新建工程的投资、建设(含设计)、运营、维护以及存量工程相关权属的转让、运营、维护,存量工程相关权属转让需按照国资委等部门要求在确定评估基准日且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并经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作期限固定为30年(其中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其余新建工程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由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区政府对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进行绩效评价。
4.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将所涉及的项目设施等全部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海陵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五)项目资本金与项目融资
项目资本金暂定设置为项目总投资的20%并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约为44835.86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股权比例和规定时点注入项目资本金即实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应按股权比例完成资本金的首笔出资,且首笔出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项目公司股东应确保剩余资本金的到位次数及时间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进度、融资要求以及法律规定,且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同步缴纳。若社会资本方不能如期缴纳首笔出资,逾期后,每逾期一日从建设履约独立保函中扣除资本金首笔出资额的0.05%。
项目资本金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20%,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80%。剩余投资约179343.46万元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以项目未来收益作为质押进行融资,可通过银行贷款、其它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完成。若融资不足,则社会资本方需及时承担全额融资补足的义务。在PPP项目合同正式签署90日内,项目公司需完成融资合同或贷款合同的签署,除政府方同意进行延长融资期限外,融资完成期限逾期后,每逾期一日从建设履约独立保函或可行性缺口补助中扣除50万元。
(六)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海陵区人民政府为响应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本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全部确定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海陵区财政部门结合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资格预审过程中,采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后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4月8日至 2022年4月14日
地点:泰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taizhou.gov.cn/zfcg/index.html)
方式:自行下载领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5月6日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402)
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投标评审。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本项目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竞争,鼓励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为“泰州市政府采购网”。有意向的申请人请自行从泰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taizhou.gov.cn/zfcg/index.html)招标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澄清、更正或采购事项发生变动,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各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泰州市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如未查看或未及时查看, 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答疑会签到开始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签到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9:30。
采购前现场集中答疑会开始时间: 2022年4月18日9:30整。各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不参加现场集中答疑会。
(注: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前往答疑地点的投标人可将所提问题书面形式盖章拍照后发送采购人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接受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18日10:00,采购人电子邮箱724745075@qq.com)
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4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21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23-8019823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23-86893393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893393
4.咨询机构信息
咨询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信安大厦B栋1201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551747172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