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局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提升生态环境质量,5月13日-5月15日双休日期间,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周爱玲带队开展大气专项督查。 督查小组分3组,对施工工地、餐饮油烟、涉气重点企业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中海九樾、城东小学、人民医院等工地12处,南通路、万泰国际、东方花园等沿街餐饮店32家,雨中情集团、江苏海阳、梅兰集团等20家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夜间企业组,现场查看企业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数据和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并要求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要按照高质量发展与绿色发展要求,严守安全、环保底线,提高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的规范性,常态化保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到排放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大气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反复性,各涉气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持续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同时要求对排查出来的发现问题17个,现场立案1件,责令立行立改12件,剩余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3日内必须整改到位。 下一步,海陵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增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紧迫感,保持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并做到精准施策,要求涉气企业定期开展环保设施的维护检查,确保配套设施完善稳定运行,持续优化全区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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