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2021年度,由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高质量发展省考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完成值为22.81公顷/亿元,与2020年度相比下降8.65%,综合得分排名全省第一。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表扬激励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的通报”,泰州多地成功上榜。
其中,泰州市获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称号(全省仅3家),姜堰区获得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区”称号,兴化市获得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奖”称号,靖江市、泰兴市获得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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