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酒驾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可偏偏有人在蜀黍的眼皮底下
一言不合就酒驾上路
这不,落网了……
2月13日,高速公路六大队民警依托泰州东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整治。
10时35分,车牌号为苏MMP***的现代小型轿车驾驶人身上散发一股酒味。民警遂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据徐某交代,自己前一晚参加饭局,陪同家人喝了两杯白酒,后约朋友至清吧喝了三瓶啤酒,凌晨一点才回家休息。事发当天,徐某以为自己已经睡足一觉,酒精肯定散去,便无所顾忌地驾车送朋友回泰兴,没想刚到收费站就被查……
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最终,民警依法对徐某作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12分。
需要强调的是
很多人会产生一个误区
那就是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其实不然,蜀黍提醒大家
不要以为喝了酒,休息几个小时
酒精就“去无踪”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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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由于酒精在体内的代谢速度
和个体、环境等因素有关
因此,蜀黍再次提醒
在不确定是否已经解酒的情况下
切忌驾驶机动车!
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负责
务必记住: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