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信息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发布,信息有效性以本文发布时间为准,如有失信被执行人愿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及时与相关案件承办人联系 ◆封面图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今年5月份泰州市诚信“黑榜”,其中有9名兴化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光荣”上榜!
这些人同时也上了泰州市信用办发布的失信黑名单!赶紧来瞧瞧,有木有你熟悉的!
其中高港法院曝光的华海峰和蒋怡微,这对年轻人在短短一年半的婚姻存续期间,在数起案件中一共欠下了惊人的2000多万元债务,令人咂舌!
身份证号:3210831968****1236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3540号 执行标的:20000元
身份证号:3210831966****3223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4233号 执行标的:60000元
身份证号:3212811984****5497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4061号 执行标的:450000元
身份证号:3210831964****5558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4061号 执行标的:450000元
身份证号:3212811991****0171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4344号 执行标的:23206.74元
身份证号:3210831970****8092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4061号 执行标的:450000元
身份证号:3212811985****0910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3558号 执行标的:35844.9元
身份证号:3212811989****7630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3551号 执行标的:13122.16元
身份证号:3210831972****5818 认定单位:兴化市法院 认定文号:(2018)苏1281执4058号 执行标的:195000元
2 关于严禁招收初三复读生的紧急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纪发(2018)13号),按照省、市招生工作政策,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较招生行为,维护应届初中毕业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升学公平,保障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秩序,促进形成教育发展良好生态,经研究,现就严禁招收初三复读生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严禁招收初三复读生,严禁招收已被高中阶段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 2、各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以联合办学等任何形式举办全日制学历教育。
各校要提高规范办学政治站位,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将加强跟踪督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检考评重要依据。违规招收初三复读生的行为一经查实,2019年度年检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学校办学资质。 特此通知,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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