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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市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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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9 10: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19〕33号)文件精神,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严格执行施教区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
  2.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超龄儿童一律到区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
  (二)确定入学新生所属施教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2)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
  (三)有下列情况的,凭相关材料,可按照划定的施教区入学: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3.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施教区实际居住的;
  4.对当年(从2018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城市建设,房屋按期搬迁交付的被征收搬迁户家庭适龄少年儿童,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安排在被搬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今年起,正式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学)。

四、招生报名办法

  学校招生分为登记审核、录取公示、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各学校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今年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启动实施网上阳光招生报名,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6月下旬发布。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也可以到学校现场报名。

五、报名登记及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

  1.报名登记时间:7月1日—7日实施网上报名;7月10日—12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和特殊儿童少年家庭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验核报名。
  2.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请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31日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报名资料提供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6)幼儿发展报告书。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扫描或拍照上传,(3)—(6)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2.初中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小学素质报告书。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4)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3.特殊教育
  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肢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别的特殊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按现场报名要求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登记,并经专家组诊断与评估后确定适合的教育安置方式。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负责并统筹安排;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儿童,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提供定期送教上门服务。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残疾证(或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
  (2)各类康复中心出具的康复评估报告(加盖机构公章与负责人签名)。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10日—12日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验核报名。也可于7月13日—14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海陵区青年北路198号沈毅中学内)办理入学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公办中小学审核。班额不能满足的学校,不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2.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泰州市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至2019年6月30日止);或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满一年(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在泰经商有效营业执照;
  4.家庭户口簿;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6.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三)民办学校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初中部)、泰州市民兴中英文学校的入学登记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含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再向社会公布。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严禁超出审批范围招生。
  (四)如发现材料造假,除追究相关责任外,一律统筹安排入学。

七、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和荣誉证书等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坚持均衡编班、平行编班,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小班化教育。
  2.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3.健全应急机制。各学校要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制订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4.加强学籍管理。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2019年泰州市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施教区范围
(一)小学
(点击“阅读原文”可以查看小学施教区高清大图)

备注:海陵区施教区范围(小学)
学校
施教区范围
实验小学人民西路以南、迎春西路以北、鼓楼路以西、西城河以东。
实验小学
(育才路)
凤凰东路以北、兴泰南路以东、
迎宾路以北-春兰路以东-南通路以南-七里河以东-森园路新通扬运河以南-京泰路以西及京泰街道部分地区。
城东小学
(鼓楼路)
海陵路以东、鼓楼路以西、济川路以北、迎春路以南;
鼓楼路以东、东城河以西、人民路以南、济川路以北;
春晖路以西、迎宾路以南、口泰路以西、东城河以东、济川路以北。
城东小学
(经东)
春兰路以东、济川路以北、迎宾路以南、兴泰路以西。
城东小学
(春晖)
春兰路以西、春晖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济川路以北。
大浦小学
(西仓路)
城北范围(海阳西路—鼓楼北路—东进西路)城东范围(杨晖路—东进东路—口泰路—东风路—海阳东路)。
大浦小学
(江洲路)
江洲南路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永定西路(328国道)以东、迎春西路以南区域。
大浦小学
(碧桂园)
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村、朱东村、窑头村、孙金村、魏徐村。
扬桥小学城北街道稻河、花园、北山、赵公、通姜、演化社区;城西街道招贤、西仓社区。
海光小学新通扬运河以南、迎春西路以北、引江河以东、北仓路江洲路凤城河以西。
大冯小学原大冯乡所辖范围。
苏陈实小原苏陈镇所辖范围。
海陵学校海陵路以西、济川路以北、凤城河南官河以东、迎春路以南。
智堡实校南至南通路-迎宾路-海阳路、北至新通扬运河、东至七里河、西至东风路-鼓楼路。
渔行实校新通扬运河以北渔行居委会、渔行村、丁冯村、梅家垛、唐甸村、洪家垛、陈家垛、
刘垛村、朱东村、窑头村、孙金村、魏徐村。
九龙实校九龙镇所辖范围。
罡杨学校罡杨镇所辖范围。

  1.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施教区。
  2.渔行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新通扬运河以北渔行居委会、渔行村、丁冯村、梅家垛、唐甸村、洪家垛、陈家垛、刘垛村、朱东村、窑头村、孙金村、魏徐村的适龄儿童入学。
  3.大浦小学碧桂园校区招收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村、朱东村、窑头村、孙金村、魏徐村的适龄儿童入学。
  4.九龙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九龙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苏陈实验小学招收苏陈镇合并前原苏陈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大冯小学招收苏陈镇合并前原大冯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罡杨学校小学部招收罡杨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

(点击“阅读原文”可以查看初中施教区高清大图)
备注:海陵区施教区范围(初中)
学校
施教区范围
二中附中南至济川路、北至税务东街-东进东路-口泰路-迎宾路-迎春东路、
东至兴泰南路-春兰路、西至海陵南路-鼓楼北路。
二中附中
(东校区)
凤凰东路以北、兴泰南路以东、
迎春路以北-春兰路以东-南通路以南-七里河以东-森园路新通扬运河以南-京泰路以西及京泰街道部分地区。
二中附中
(碧桂园)
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村。


海军中学新通扬运河以南,老通扬运河以北,引江河以东,江州北路、北仓路以西。
大冯初中苏陈镇所辖范围。
海陵学校海陵路以西、济川路以北、凤城河南官河以东、五一路-(青年路)-税务桥西街以南。
智堡实校南至南通路-迎宾路-口泰路,北至新通扬运河,东至七里河,西至扬晖路-鼓楼路。
渔行实校新通扬运河以北城东、城北街道办事处辖区。
九龙实校九龙镇所辖范围。
罡杨学校罡杨镇所辖范围。

  1.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施教区。
  2.渔行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新通扬运河以北城东、城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3.泰州二附中碧桂园校区招收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村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九龙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九龙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5.苏陈中学与大冯初中合并办学,大冯初中招收苏陈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6.罡杨学校初中部招收罡杨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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