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泰州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67161|回复: 0

高空掉落玻璃砸中幼童,妈妈跪地崩溃…这场悲剧太痛心

[复制链接]

2997

主题

3357

帖子

9728

积分

积分
9728
发表于 2019-6-14 16: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飞来横祸!
一扇从高空坠落的窗户
砸中楼下的幼童
妈妈跪地崩溃!

6月13日上午
深圳福田区一小区楼下
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
一扇窗户掉落砸到一名儿童

目击者称
被砸的孩子流了很多血,
母亲抱着孩子哭得撕心裂肺。


从目击者提供图片可看到
一名儿童躺在地上
旁边则是一扇掉落的窗户
窗户的玻璃已破碎


小区业主周先生告诉记者,这已经不是小区第一次掉玻璃,6月5日已经发生过一次,当时所幸没砸到人。其称小区几位业主代表已经准备找物管交涉。

13日上午11时左右,记者来到深圳市中医院,看到孩子在抢救室抢救,家属在门口等待,衣服上有多处血迹。

家属在门外焦急等候

陪同家属的老乡表示,孩子到医院时呼吸就已经停止,靠呼吸机维持。中午12点半左右,男孩被转到儿童医院进行手术。


深圳市中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都很关注他,有医务人员在抢救过后,感同身受,都哭了,毕竟自己的孩子也就那么大。”


孩子的安危牵动很多人的心
大家都默默祈祷孩子平安
今早,最新消息来了:

据南方都市报,孩子的手术昨晚(6月13日)已结束,但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仍在观察期。经检查,孩子头部受伤,大脑受损严重,双腿骨折,还需进一步治疗。

医生告诉家属,孩子醒过来后不排除成为植物人的可能,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

记者从福田公安分局了解到,经警方初步判定,事故系小区高楼窗户意外掉落所致,相关细节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说法:
孩子父母可要求三方承担责任

针对该事故,记者咨询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瑞娟。徐律师表示,在该事故中,如果房东、租户、物业管理人都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三方都应承担侵权责任。“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居民和物业也请留意房屋
随时排除类似隐患
别让悲剧再发生

祈祷孩子早日脱离生命危险!
孩子,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史记泰州

GMT+8, 2025-1-11 15:02 , Processed in 0.080756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