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靖江城区及部分乡镇道路机动车停放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下列部分路段采取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措施: (一) 靖江城区新增严管路段: 中洲路(人民路至康兴路) (二) 靖江市斜桥镇新增严管路段: 江安路(江平路至阜前路) 东阜路(永安路至友谊路) (三) 靖江市 孤山及城北园区新增严管路段: 经一路(北二环至纬六路段) 纬六路(新建北路至经一路段) 北二环(经一路至姜八线段) 孤山望江路(姜八路至新民路段) 孤山中路(北环至北矿路口段) 园山街(姜八路至新民路段) 季市府前路(季广线至姜八线段) 季市大中路(季市中路至桥段) 季市中路(姜八路至大中路段、大中路至季广线段) 凡在上述路段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标线停放机动车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影响道路通行的,予以拖移。
特此通告 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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