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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600元买了只鹰,却差点被吃穷!刚想卖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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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9 11: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一小伙花600元买来一只苍鹰,
悉心照料几个月后,
因为苍鹰食量太大
给他带来了经济压力,
于是决定加价卖掉。
于是他在网上发布了贩鹰信息,
没想到被人给举报了!

警方5月8日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00后"男子葛某是一位"鹰粉",因为对鹰类有着浓厚的兴趣,自15岁起,他便陆陆续续加入了各式"鹰猎"QQ群。去年9月,他了解到群里一名徐州网友手上有"货",于是当即私下与对方联系,并以600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一只苍鹰

为保证苍鹰的"生活质量",葛某在家附近的大棚里搭建了供鹰休息的站台,还时不时地将苍鹰带出去"溜溜",每天去附近的农贸市场买新鲜的牛肉、鹌鹑给鹰吃

然而,在对苍鹰悉心照料了几个月后,葛某觉得玩腻了,并且由于苍鹰食量大、花销也大,也给暂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葛某带来了不少压力,于是他产生了将鹰卖掉的念头。

今年4月初,葛某在QQ群里发送出售"鹰隼"的相关信息,准备以1500元的价格将这只鹰隼卖掉


△葛某和他买来的鹰

4月31日,镇江丹徒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接到一名热心市民电话报警称,他了解到有人通过网络售卖国家保护动物,他因相关宣传报道得知此行为违法,请求公安机关予以救助。次日,葛某在家中被民警查获。

5月7日,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葛某被丹徒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表示,经林业部门鉴定,葛某收购的动物为苍鹰,属于隼形目鹰科其他鹰类,被列入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1号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级。按照《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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