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融合全覆盖水环境监控系统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控系统,提升了全区资源利用和治理能力。全面开展清洁城市、施工扬尘管控治理百日攻坚战和餐饮油烟燃煤炉的专项整治。2020年度,海陵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3.1%, 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稳定达100%,连续四年位居全市第一。
以“绿岛”建设带动发展“集约协同”,以设施共享破除企业“单打独斗”。积极推动海陵区石材市场、共享式危废集中贮存中心、金属表面处理中心等绿岛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实现水、大气污染物集中收集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从而达到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目的。
一方面狠抓督察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及“回头看”交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的19个督办问题。另一方面强化执法监管。2020年,共下发决定书70件、处罚711.4688万元,新法运用案件55件,其中,查封企业43家、行政移送5家、刑事移送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