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泰政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为泰州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国有公司。现面向海陵区和药城高新区征集品牌快递授权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应征方”)进行股权合作,具体如下:1.拟引入品牌快递(在中国境内、外上市的快递企业)授权经营企业作为合作方,采用货币资金方式在泰州市海陵区或医药高新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快递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0万元,应征方合计占股约60%。目标公司前5年由应征方经营团队进行公司运营管理,负责经营具体事务。征集方派驻董事长及办公室、财务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风险控制、业务决策等重大经营事项由股权合作方共同负责,征集方与应征方根据公司章程约定享受利润分配权。2.应征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并存续经营的企业法人;具有品牌快递企业的经营授权,且品牌授权范围在泰州市海陵区或医药高新区内。3.应征方代理品牌快递在海陵区与医药高新区快递服务市场份额占有率不低于10%(揽发件与派送件均值,以泰州市邮管局2020年度统计数据为准),且有意向共同推进末端快递整合共配运营,提高快递物流服务水平,并共同推动末端快递自动分拣、末端快递门店投建等事业,实现末端快递服务高效运营,便利服务。4.应征方应接受健全财务机制,完善目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财务管理活动,按照会计准则开展财务工作。5.应征方应同意通过品牌快递授权变更等合规手续,确保目标公司在经营存续期间为唯一授权经营方。6.合作期间,股权合作方可根据公司章程履行相应义务和享受相应权益,征集方承诺充分尊重各应征方品牌快递授权经营的市场价值,并承诺在目标公司前5年从应征合作方中择优推选总经理负责目标公司生产经营,5年后由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集体决策任命总经理人选。7.合作期间,各股权方按照《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章程相关约定友好协商后续事项。
发布《招募公告》→评选→签署合作意向书。后续流程按征集方相关股权合作规定执行。本次招募公告期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止;公告发布方式:集团网站、好停车APP。(1)征集到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征集方可与应征方对接洽谈合作模式、利润分配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与达成一致意见的意向合作方共同签署股权合作意向书。(2)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合作意向方,或应征方数量(由征集方研究确定)不足以开展快递整合共配业务,则本次招募活动终止。1.在招募公告期内,应征方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六份:(3) 应征方经办人员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由征集单位根据需要核查。2.报名时间地点:在招募公告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应征方应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市泰政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迎春西路658号513室)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蒋国进,联系电话:18115968233 。
1.本公告对所有意向合作方同等适用,征集方有权终止本次招募活动;2.本公告不属于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合作的约束性效力;3.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市泰政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所有;4.本次招募活动监督电话:0523-86890856/86178088 5.征集方不保证意向合作方当然取得投资合作的签约资格,股权合作须获得征集方上级单位的审批。
附件:
泰州市快递整合共配合作意向申请表 承 诺 函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泰州好停车」,搜索「gh_6b1dd04dcaf7」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