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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有三急”,
可再怎么着急,
就能够随地大小便吗?
答案是否定的。
9月26日上午,一名男子就因为随地便溺,被城管执法人员处罚。
“人有三急,我尿急在路边撒个尿怎么了?多大点事。”这是在市长途汽车站发生的一幕。
城管执法人员和巡特警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长途汽车站路边便溺。
执法人员立即打开执法记录仪取证,上前亮证,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已违反相关条例,需实施对应的行政处罚。
不过,当事人一时无法转变观念,并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我尿急了,随地方便一下,你们为什么管得这么严?”
然而,真能随地方便么?
据《江苏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五十一条第一款,有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行为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随地便溺不仅极不文明,更影响城市文明形象。最终,在执法人员的纠正教育下,当事人转变了观念,承认不文明行为,并表示将吸取教训,改掉陋习,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人员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如果在外确实内急,可前往公共厕所,或者借用卫生间,切莫随地方便,不仅于己于人都不‘方便’,还会受到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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