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泰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安全环保联合检查组的通知》的要求,3月13日,海陵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化工企业环保设施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等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改造情况以及环保安全手续。通过检查发现化工企业均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共排查环境问题7个、安全隐患9个,海陵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已要求企业立即对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安全隐患移送给应急管理部门处理。 海陵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对此次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紧盯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构建常态化联防联动检查机制,严肃打击恶性环境违法行为,消除重大环境隐患,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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