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让利好政策尽快落实,惠及更多企业和职工,我市制定出台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政策,全面落实“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按照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予补助。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连续停工停业(包括全部停工停业和部分停工停业)1个月以上的参保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并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的,可按照参加以工代训的待岗职工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时间一个月以上不足一个月部分,按照实际天数折算。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同一职工参加以工代训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按月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部门申请补贴。④企业当月发放以工代训人员工资(或生活费)银行对账单;⑤停工停业情况承诺书或相关停工停业证明材料(申请停工停业期间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提供);⑥营业执照电子照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提供)。所有表式和附件材料均需以PDF或JPG格式提供,补贴人员花名册还需提供EXCEL表格。人社部门审核公示过后拨付符合条件企业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1、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2、新吸纳劳动者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0年1月1日以后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和劳务派遣等方式吸纳的劳动者;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2018年6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以毕业证书签章时间为准。3、符合补贴政策之中多项政策条件的同一企业、同一职工只可享受一项补贴。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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