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学法知法,遵纪守法。
2.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
3.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造谣惑众,不搬异是非,不仗势欺人,建应良好的邻里关系。
4.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善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不搞陈规旧俗,不摘宗族派性,不搞赌博活动,不扰乱公共秩序,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勇于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纠正违法,打击犯罪,自觉远离邪教、毒品,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乡风文明。
6.维护村容村貌,搞好环境卫生,美化生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人有责,屋前屋后保持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无露天粪坑,无暴露性和白色垃圾。
7.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好门前“三包”及时清理自家房前屋后的垃圾、杂草。自家产生的垃圾要主动分类,生活垃圾的放入庄台垃圾箱内,农业生产及建筑垃圾自觉送到村指定临时堆放点。不随手乱扔乱放,积极维护农村综合环境综合整治及“六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对阻碍和影响“六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的行为,人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轻者给予教育批评,现场纠正;重者给予100-2000元不等现金处罚。
8.禁止焚烧和乱抛秸秆,杜绝污染。服从村和上级组织的宣传教育,对违反禁令乱烧乱抛者,轻者给予教育批评,现场纠正;重者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现金处罚。
9.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道路两旁搭建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不准在道路上打谷晒场,不准在路肩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影响交通,如有违者立即子以清除,其清除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10.植树造林、美化环境,倡导义务植树活动,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树木,违者按《森林法》给处罚。
11.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人人都是责任人,禁止在耕地、河边、集边、道旁取上、挖塘,违者按破坏土地资源处理。
1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规划,不损坏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得未经批准乱搭乱建,对不服从规划和乱搭乱建的房屋,不能自行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
13.服从村级组织管理,主动自觉缴纳相关费用。饲养家禽主动看护和管理,家犬伤人主动赔偿;自觉维护河道畅道,不在河边设置渔网等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14.对家庭无固定收入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好赔养任务,保证老人生活保障,生病能就医,不能活动有护理。父母必须保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提倡尊老爱幼,严禁家庭成员虐待遗弃老人和儿童。
15.婚烟自由,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主动领取《结婚证》,禁止包办婚姻,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男女平等,建立团结和谐的家庭关系,反对家庭暴力。
16.凡是适龄亲年,都要积极报名参军,服从祖国挑选,履行保卫国家义务,对逃避服兵没行为按《兵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