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社工部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6年3月24日进驻,巡察时间为期30个工作日。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担负“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围绕“四个聚焦”要求,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使命等情况,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陵新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区委社工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调离人员)的问题反映,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 四、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设置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其中,信访举报电话:18105263837,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专门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府前路26号)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25300; 来访接待日:每周三下午2:30-5:30,接访地点: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巡察组联系信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开通“‘e路同巡’民情直通车”沟通平台,干部群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在线反映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 “e路同巡”民情直通车二维码:
特此公告。
第一巡察组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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