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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润首府物业之争,板子该打到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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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6 14: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发布了一篇文章《东润首府的“业主护卫队”,越看越像“黑社会”》。文章发布后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方面是作为主管单位部门对文章的认可度非常的高,另一方面,与此利益方轮番对我人生攻击,竭尽其能地散布不负责的言论。


有部分网友问我,为什么把他们这些极端言论都放出来。我本着尊重各方面话语权为前提,对所有网友的言论一视同仁。但实在是受不了那些人恶劣的态度,对个别语言侮辱和谩骂的人才进行了屏蔽,属于情非得已。


有铁粉问我,他们的言论能让你的文章主观彻底的颠覆。为什么还要留在上面。对此,我的回答是一贯的,你的观点我可以不认同,但我还是充分尊重你说话的权利。在我的平台里,每个人说话的权利我都是包容的。事情的争论在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眼里是越争越明的,有的时候让子弹飞一会儿,事情就会真相大白,只有等到退潮后,才能知道谁在裸泳。


昨天的上午,我依次拜访了相关主管单位。对这帮“过度维权”的业主也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这些小部分的业主前前后后的表现真的称得上是“叹为观止”。用这个褒义词来形容他们维权的程度,一点也不过分。



有人说我拿了开发商20万元的好处,快要身败名裂了。我的好朋友东土大唐含着眼泪在发笑。他帮唐家庄维权的时候,一些傻逼的业主居然说出这样的话:你这么积极,一定是政府给了你50万外加一套房。


“有人说我收了老物业的好处,为什么这样说我们业主,你代表什么,你什么都不知道,道说旁听就发布这些言论......”我真的替那些被他们挟持的业主感到委屈,凭什么他能代表全体业主,我就不能代表旁观者来质疑他们呢?而且,他们打着为业主维权的旗号,做的事,哪一条在正道上?


有一个卖瓷砖的先生,对我不断的挑衅。为了抹黑我,把他这辈子学到的成语都一口气用完了。对这些人的言行,我只能说,等你以后自己吃苦了,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时候,看谁来帮你,猖狂什么?


我那天的文章发布后,有部分小区的业主问我,你不是曾经帮助我们说话的吗,怎么现在站在我们的对立面上?她感到很失望,很沮丧......我只能说,上次帮你们,是希望你们能走合法的程序,按照规定的流程把老物业给罢免掉,而不是看到如此的结果。而如今,不帮你们说话,是因为你们的程序违规,程序既然违规了,所有的行为就没有法律支撑了。我拿什么来帮你们呢?不能因为当初我支持你们,就代表我时时刻刻要帮你们站台。如今,你们小区被部分人挟持着,你们却看不清真相,到头来驱虎吞狼不成,反而是养虎为患。


好了,发牢骚的话也已经讲过了。我们回归正题来阐述下东润首府的问题。



东润首府的物业是开发商的物业。从业主入驻至今,已经搅得小区居民不得安生。用一句话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叫“天下苦秦久矣”。开始小区的居民维权都是一条心的,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跟开发商争权。他们势必抱着一种“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态度想把老物业赶出去。


但是老物业背后有开发商撑腰,哪是你们这些草根斗得过的,还有小区的入住率的限制等因素;小区的物业费都在开发商那边;开发商可是要钱有钱,要粮有粮。甚至东润首府还出现过为了卖车位把业主都拦在小区外的状况......


当时他们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是条件不够成熟,在加上前几年江苏物业管理等条例很多人完全没有吃透,国家颁布了很多的小区服务的解决意见,相互制约。国家为了立法而立了大量的法,很多法在实施过程中的解决问题根本办法都没有。所以很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出现了天然的瓶颈制约。


东润首府就有一群人开始站出来为大家说话,当初的出发点很好,凡是都应该有第一个吃螃蟹的,我看到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积极采取行动感到高兴。但高兴归高兴,长征路走多了,总有几个人心思就不在抗战上了。


他们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先期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地方政府牵头领导的社会组织,这些人就在社区里面积极谋划着。开始报了一期业主委员会的名单给地方住建部门,因为地方住建部门不熟悉业务,开了个成立的批复给他们。


后来,地方住建部门发现了错误,收回了成立的批复,给了一件备案证明给他们。如图下所示。岂料到,这一纸备案证明成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

当初,报物管委员会名单的时候,连人员的组成部分都没有分配好。由业主担任了物业管委会的主任。地方街道和社区也稀里糊涂的同意了,后来发现不对,又要整改,就把社区一名同志安排到物管委里面去了。


这个同志本身应该是精通小区业务的,最终成了这帮人的傀儡,被把持着。甚至还出现过,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就直接罢免了街道派出的领导干部。把本身应该由社区领导担任的物管委的主任给“罢免”掉了,并控制了物管委的公章......后来经过上级主管单位的意见要求整改,把罢免掉的“汉献帝”就迎奉过来了,从此成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工具。这个干部当的真是窝囊......



然而,这个物业清单里面的人员构成部分一直存在很多意见,主管单位和老物业也不认同里面的人员配置,开始的名单竟然是清一色的业主代表。


物管委本身的职能就是协调小区物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的。但是有了物管委这个招牌撑腰,就做了很多出格的事来。他们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跟物业去对抗,而不是去协调处理社区矛盾的。


然后就找了40多个业主,同意罢免老物业。接下来就轰轰烈烈的举行了罢免流程。情节波诡云谲,报上去的内容被打回头,觉得无望,就心生二计,找一家新物业来接管小区。


罢免物业是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是要经过全体业主投票,并且同意率达到50%以上,才能进行下一步流程的。但是,这显然是条件不具备的,在物业没有被罢免的情况下,他们几个人找了一家新物业,草草的签字盖章,正式进驻物业了。


新物业是个什么物业,在泰州本是个籍籍无名的小公司,根本没有相关的从业经验。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了,这是权利的私相授受。竞标的流程在哪里,我询问区住建局物管办的时候,他也表示存疑。


但就是这样一个新公司,就成了“合法”的产物了。终于闹出了全国仅有的一个小区内有两个物业公司的笑话。


签了合同盖了章,就拿着合同去区物管办去报备,区物管办索要的其他材料均不能提供。这个新物业入驻的最后一步,主管部门的备案至今没有办到。昨天上午,狗主亲自走访高新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这样,手续也没有办好,就直接进驻小区展开工作。还限期要求老物业退出,并且成立了“业主护卫队”,用来跟老物业对抗。至此,一个堂堂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从头到尾行使的职能完全不合规也不合法。



至于有网友存疑的,新物业跟物管委有什么猫腻。我相信大家用屁股想都应该能分辨出味道的。但是大部分业主因为对老物业刻骨铭心的恨,才觉得我上篇的文章跟新物业过不去,觉得有偏袒和不公。


【下面是我和高新区物管办的工作人员交流】


狗主问高新区物管办领导:你有没有对他们送审的人员进行过审核?
物管办同志说:当初所有的推送的人都是经过街道审核的,我们这边没有审核的必要。


那至于人员的构成部分有很大的疑问,你能解释一下吗?
物管办同志说:初次成立物管委的人员发现了很大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了,所有才签发备案文件的。


物管委的工作出现了很多越权的行为,作为主管单位,为什么不叫停?
物管办同志说:很多的事情并没有报到我这一层来,而且,物管委是由地方政府(街道)牵头负责的。


物管委的相关活动应该是由小区办和辖区指导下进行的,在街道全面不作为的同时,小区办做了那些事?
物管办同志说:我们的行政体系不完整,很多事情江苏物管条例上没有注明,而且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所有工作不好做。


那你觉得东润首府成立物管委员会程序上还有那些不合归的?
物管办同志说:有的地方不合规,但直接管理应该是街道。我们在审批的过程中也有瑕疵的地方。


你觉得物管委在罢免物业的行为上和选拔新的物业上有什么问题吗?
物管办同志说:罢免物业是需要开业主大会的,并达到50%以上的投票结果,才可以罢免。新物业公司在小区办报备的资料不足,第一次来让他们补充资料,后来再也没有来过。
......

至此,一个有瑕疵的审批过程,产生了一个这样的“物管委”,做出了很多出格的的举动,也没有按照流程选出一个新物业。一步错,步步错。导致现在开发商和物管委员会在进行司法诉讼。

整个过程中,街道和社区的扮演的角色有点滑稽,本来让他们来领导牵头成立物管委的,结果物管委成了自治的组织。跟着一群业主后面,稀里糊涂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在业务方面,街道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的指导,更不要谈领导物管委开展工作了。出现了问题后,也没有能及时的叫停,而是由事情进一步的发展。小区办和街道的沟通面上,形成了鸿沟,甚至出现了问题对接的最大障碍。

最后,我来总结一下:因为业务的不熟悉,导致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小区物管委的活动没有能够完全把控。在有瑕疵的组织构成上,没有及时的补漏,反而越权做出了一系列的不合规的举动,造成了一个小区两个物业的现状。在这其中,街道层面和社区层面是完全失控的。

现阶段,由于政府部门的批文,成了一些人维权的依据。导致事态进一步朝着错误的方向发展。

这个所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本应该是社区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完全被架空了,结果名存实亡成了冲锋陷阵的工具。由此出具的不合规的文件成了代表所有业主的诉求,违规招聘物业单位的流程出现严重的失职,干扰了整个小区的体制运行的秩序。

这个板子应该打到谁身上,我相信理智的人应该分的清楚了!部分情绪激动的业主也应该冷静下来分析分析,自己身边的物管委在小区里所做的一切,将来能保障小区所有居民的合法权益吗?

不要以为我是为老物业说话的,他根本不值得我去为他说一句可怜的话,如果我在那个小区,我也早点想把他换了,但一切要按照流程来......

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吧!


狗眼看泰州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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