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馆陆续接到一些营销号、自媒体使用泰州城市老照片的情况反映。经比对核实,这些老照片大多为我馆收藏资料,使用者未经我馆同意,有的甚至裁切、涂改、篡改照片中的标识水印。为加强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和传承,我馆先后于2014年、2016年面向社会征集老照片等资料,凡采用照片给予资金奖励,并进行扫描、编辑优化。为保护老照片著作权,切实保管好利用好老照片,结合照片提供者意见和意愿,我馆制定了馆藏老照片开放使用规定:在互联网、户外广告等载体上发布、使用老照片须经我馆同意,不得删、改照片标识水印,并注明照片来源。
我馆对宣传城市历史文化的单位、活动给予肯定,但必须以合法、依规使用相关素材为前提条件。请涉嫌违法使用我馆馆藏老照片的媒体、单位联系我们,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馆保留以法律途径维护馆藏资料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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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建档案馆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