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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住建部制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危大工程参与各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文件中明确,除了对违法违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外,对4类性质严重、危害性大的行为,同时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处罚。今天,我们通过一起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案例,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案情回顾
二、处理结果
三、法律链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案件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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