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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药品行为,维护网络销售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区市场监管局紧抓新法实施“关键期”,打出科学引导、提醒告诫、动态巡查、实地检查“组合拳”,多措并举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摸清企业底数, 建立监管台账。根据国家、省市局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备案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指导辖区内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店进行销售备案,明确要求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上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对企业名称、经营许可证编号、自建网站或入驻平台等相关信息逐项填报,有效掌握全区网络销售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底数,加强对网络销售药品监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截至目前,全区136家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店已完成销售备案。
突出科学引导,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专题培训,邀请行业资深专家对《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进行重点讲解,对新法实施后的合规问题进行重要提示,提升监管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对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店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企业及时自查自纠,切实履行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责任,强化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
着力网络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协同监管机制。以政策法规明令网络禁售药品为重点品种,以入驻美团、饿了么等平台的药店为重点对象开展线上巡查,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及涉疫药械稳价保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情况的线下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今年以来已检查零售药店185家,未发现有违规销售第一版网络禁售药品、未凭处方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常态化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网络巡查和监测,进一步净化药品网售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网络购药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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