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副书记张明桂出席会议,对当前的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就下一步的创建提出“责任”“成效”“督查”“督办”四点要求。
✿责任: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提高全员思想认识,做到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位。
✿成效:要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创建育民”理念,严格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测评卡片标准,逐项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抓好工作落实。
✿督查:镇创建办要持续开展日常督查,同时要联合考核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对整改问题不力、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督办:要对照市、区、镇督查通报,迅速整改,做到聚焦问题抓整改,举一反三补短板,不断提升创建精细化水平,切实做好常态长效管护,持续深化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