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详细听取了工地负责人关于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落实安全巡查等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电焊、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消防演练及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工人住的板房是否按规范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现场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线路是否按规章进行敷设且进行穿管保护;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车通道是否设置并保持畅通,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是否配备齐全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联合检查组责令现场负责人立刻开展整改,并要求建设工地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配齐消防器材,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强化日常防火检查,尤其要加强用火用电安全,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提出了五点要求:
▲ 1、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设置防火标语,配备灭火器材,并对消防器材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 2、严格规范用火制度,严禁违章动用明火,动火时专人看护现场,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 3、严格规范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 4、严格把控工程消防产品质量,必须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
▲ 5、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