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发布,为我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全面部署。“知识产权”这个名词看似遥远,实则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提高大家对知识产权的了解程度和保护意识十分重要: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是将知识产权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一步。大家想对知识产权有所了解吗?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知识产权微课堂》吧。
知识产权,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简而言之就是,“用知识创造价值”。
知识产权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文学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常说的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等。工业产权是指工、商、农、林等产业中具有实际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作为对知识创造的激励,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三个基本特点。
专有性,或叫独占性、垄断性,指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就是说,权利人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通俗地说,只有自己能用,其他人一般是跟我谈好条件才能用。
地域性,指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简单地说,哪里收了钱就在哪里保护。
时间性,就是在规定期限保护,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换句话说,知识产权也有“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