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容店化妆品致使顾客过敏案
潘女士到某美容店作面部美容淡斑护理,但护理后第二天面部出现红肿,过了几天面部红肿面积增多且出现红色疙瘩,就医后医生告知是化妆品使用不当造成的皮肤过敏。潘女士找商家要说法,商家却拒绝协商,潘女士进行投诉,要求美容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美容店店长强调消费者是过敏性皮肤,第一次做护理出现红肿是正常现象,之后再做护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同意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只愿意对潘女士面部进行后续护理,帮助其面部恢复原貌。
调解人员指出美容师在为潘女士美容过程中,没有对其做皮肤过敏检测,存在一定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美容店老板同意赔偿潘女士2000元。
近年来,生活美容逐渐成为消费热点,消费者应选择规模大、声誉好、手续齐全的美容店进行消费,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产品及服务,在使用美容产品及服务时要养成主动要求进行皮肤测试的习惯。如权益受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