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杨先生在泰兴市某建材商家购买了2扇移门套组,并签订了销售合同。
2021年4月,商家上门为杨先生进行了安装。使用途中,杨先生对安装的移门品牌真伪性发生了质疑,于是他向品牌方进行求证,这才发现商家上演了一场“狸猫换太子”把戏。商家没有将定单信息发送给品牌方,而是让南京某公司去定作。
杨先生与商家反复沟通。起初,商家一直予以否认,并且伙同他人进行串供。在杨先生说明已向品牌方进行求证后,商家才不得不承认交付的移门并非定单品牌。于是杨先生要求商家退费,但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杨先生找到了泰兴市消费者协会。2021年11月,泰兴市消费者协会根据杨先生提供的线索材料,组织执法人员到商家经营场所依法进行了核查。核查发现,杨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商家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属于欺诈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责令商家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