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玑珠入釜炒微黄,细磨徐推淌满缸。万点千锤凝滴滴,调羹一勺味更香。”水代法传统工艺生产的芝麻油,俗称小磨麻油,因其生产过程中低温、低压,其成品营养价值高,风味佳,色泽透亮,醇香味正,深受消费者青睐。
近日,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却遇到一起扑朔迷离的小磨芝麻油案。
2021年11月初,海陵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匿名举报,泰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该单位现场有生产好的小磨芝麻油产品,为验证消费者的举报内容,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抽样送检。
虽然检测结果都是合格的,但是执法人员在核查该单位台账资料时,发现了问题——该单位台账资料中多张进货票据的签名和盖章,笔迹位置均一模一样,有违常理。执法人员检查时间为11月中旬,但该单位12月份的生产记录竟然已经写好了,该单位的台账资料很可能都是伪造的!
调查中,该单位辩称台账资料是不小心弄错了。受限于规模和技术,该单位只生产质量等级二级,生产工艺水代法的芝麻油,从不生产销售质量等级一级的芝麻油,也不生产压榨法的芝麻油,其销售的芝麻油都是自行生产的。
为验证该单位的供述,执法人员提取了该单位的会计账册,并开始逐步排查该单位2年内的原料采购数据和成品芝麻油销售数据。这一查,又发现了问题:一是会计账册中原料进货量折算成品出油量远低于该单位实际芝麻油的销售量;二是会计账册中还有该单位从外省购进成品芝麻油的发票。这些事实与该单位的供述都出现了矛盾,该单位想掩盖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为实现案件的快速突破,执法人员决定分组行动。一组外调安徽、河南的两家企业,以查明事实;一组继续调查该单位,以固定证据。
最终,面对执法人员摆出的多种事实证据,该单位说出了实话,因为自身的生产效能跟不上年节时间的市场需求量,为了扩大销售,该单位从外地采购压榨法、质量等级一级的成品芝麻油,更改标注后对外进行销售。
该单位法人为掩盖上述违法事实,逃避监管,串通其员工伪造进货单据、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
本案当事人将实际为压榨法生产的芝麻油产品标注为水代法(小磨麻油)对外进行销售,涉嫌对其商品的生产工艺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该行为使其取得了不正当的优势竞争地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案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了行政处罚。本案不仅给予了涉案单位行政处罚,也给予了个人行政处罚,是海陵区首例处罚到人的案件,有效震慑了此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