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推动国谈药落地,早日让老百姓用上国谈药,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是医疗保障部门重要职责,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和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推动国谈药落地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健全“双通道”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国谈药落地“最后一公里”。
《通知》强调,定点医疗机构是国谈药临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夯实定点医疗机构国谈药配备使用的首要责任,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在新版目录公布后1月内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将国谈药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应配尽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