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根据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泰文广新发〔2010〕25号)文件精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海陵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认定工作,专家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对项目传承人申报者进行了审议评选。现将各项目传承人的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10天。 意见受理单位:泰州市海陵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15996021402 联系人:李旭 电子邮箱:509347@qq.com 附件:海陵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选
泰州市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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