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排,我区即将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二针接种工作。
一、组织方式
辖区内市直、区属学校学生按指定时间,到指定接种点,由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接种。(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时间、地点
9月4日、5日、11日、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接种时需携带的材料
接种当天由监护人全程陪同,接种时携带家长和学生的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带户口簿)、首针接种单、健康绿码,戴口罩,按照1米线保持距离。接种前监护人须现场完成健康询问表和知情同意书的签字确认。
四、接种注意事项
1.如实提供近期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病例接触史等;
2.避免空腹、劳累,在自然放松的状态下接种疫苗;
3.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穿宽松衣物,便于露出接种部位;
5.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6.接种后须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
7.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新冠疫苗第2剂接种间隔为3周至8周。
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其他不适合接种情况请参照说明书。
六、其他事项
1. 在附表内学校就读的12-17岁学生,需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接种。8月30日至9月12日期间,各接种点不接待在附表内学校就读的12-17岁学生个人接种。若因故未能按照指定时间参与接种,9月12日后,在监护人陪同下,自行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
2. 区外学校就读的12-17岁学生,接种时除按接种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外,同时需携带能证明在区外就读的材料(如:入学通知书或素质报告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在监护人陪同下,自行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
3. 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建议尽量错开附表内所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