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深入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根据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相关要求,近日,市城管局在系统内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清理范围是2019年3月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要求支队、环卫、渣土、广告等相关单位认真对照自查,梳理业务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对文件主要内容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情形的予以清理废止;对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宣布失效;对文件部分内容需修改的按制定程序重新修订、发布。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汇总,逐一编制文件目录清单,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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