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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缓慢行驶,故意阻挡消防车救援,拘留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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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5 15: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1日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

郝王庄镇

一农田里麦茬着火

武城消防救援大队

两辆消防车

前往执行紧急救火任务

当消防车行驶到

郝王庄镇郑郝路时

一辆白色私家车超过消防车

故意挡在消防车前面缓慢行驶

因对向车道不断有车辆驶来

消防车无法变道超车

消防员多次鸣笛、喊话

但该车司机置若罔闻

消防员只能拨打110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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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武城县公安机关通报

这辆白色轿车超车后

持续压中线缓慢行驶约2公里

严重阻碍了消防车正常通行

此次火灾事故造成18.2亩麦茬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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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白车司机吴某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据武城县公安局调查

吴某自称别车原因是

“没听见,没听见喊话,

没听见(消防车)鸣笛,

想跟这(消防)车飙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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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笛响起

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待救援

阻碍特种车辆通行

很可能错过最佳救援时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特种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避让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将被处以扣分和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通行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至10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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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提醒


遇到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

请主动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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