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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人,姜堰“老”司机因为这事,把饭碗搞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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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0 10: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姜堰男子曹某酒后驾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事故,看到事情闹大了,曹某干脆把车一扔跑了。曹某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将被处以罚款 2000 元,记 12 分,暂扣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 15 日的处罚。开了 20 年货车的他也因此丢掉了 " 饭碗 "。


事 发 经 过

日前,姜堰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接到报案称,市区海姜大道与广州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一方车辆司机逃跑,要求出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撞大货车留在原地,肇事货车停在现场东侧非机动车道内,肇事驾驶员已逃离现场。


民警调阅现场监控后发现,当日下午 5 点 15 分左右,一辆红色重型货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肇事驾驶员下车查看情况,几分钟后将车驶离现场。


民警一边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一边深入周边开展走访调查,搜集证据的同时,通过网上查询并联系到重型货车司机曹某。曹某称,当时因为害怕被对方驾驶员殴打才离开。随后,曹某挂断电话,并将手机关闭。办案民警再次通过短信等多种渠道,但一直未能联系到曹某。

3天后,曹某迫于警方的压力,来到交警部门接受询问处理,对当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说出了弃车逃离现场的原因。

原来,事发当日中午,曹某喝了两杯啤酒,发生交通事故后,曹某担心被查到酒驾,便弃车逃走。

交警部门将对曹某作出罚款 2000 元,记 12 分,暂扣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 15 日的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曹某被记 12 分后,A2 照就要被注销,也就意味着开了 20 年大货车的曹某从此将会丢掉工作。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曹某后悔不已。(文中曹某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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