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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男子花26万和主播情人分手!妻子状告“小三”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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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0 10: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到直播很多人都不陌生
作为近些年的一种主流互联网项目
直播成就了很多网红
不过相应的也让很多人花了不少钱
甚至有的和直播网红发展成情人关系
这不
泰州一小伙为了和情人分手
竟然支付26万元分手费……
可是付钱之后两人还藕断丝连
妻子小丽知道后
怒告"小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2006 年,小伟和小丽登记结婚,婚后生活幸福美满。2016 年,经历了 10 年婚姻的小伟通过某网络直播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小慧。两人很快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

(网络配图)

很快,小伟的种种行为引起了妻子小丽的注意,在妻子的逼问下,小伟承认了小慧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但小伟称,他和对方已经分手,并向妻子出示了他和小慧之间签订的协议书,原来 2017 年 3 月,小伟和小慧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上面约定,由小伟给付 26 万元小慧,小慧离开本地两人不再联系

根据协议,小伟通过银行当天就转账给小慧 26 万元。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小伟支付 26 万元后,两人不但没有断了联系,此后反而变本加厉,小伟直接搬出去和小慧一起生活。

妻子小丽愤而状告"小三",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小丽在起诉书中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自己作为小伟的配偶,对于小伟名下的财产也享有共有的权利,而小伟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产擅自处份,且以其与小慧因婚外情关系支付分手费的名义给付对方,现小伟和小慧二人仍在他处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婚外情关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明显违反了社会善良风俗,对原告权利造成侵害,故应将 26 万元款项返还。

据了解,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依法判决小慧返还 26 万元。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小伟与小慧因婚外情而签订的协议,系小伟未经其配偶即原告同意,以其与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侵犯了原告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且违背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于无效协议,被告小慧依据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法院判决被告小慧返还原告人民币 26 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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