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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保安全、迎华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宣传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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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30 17: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更好推进海陵区“保安全、迎华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海陵市场监管”即日起开辟海陵区“保安全、迎华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宣传专栏,专题报道“保安全、迎华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相关制度规范,着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全力打赢海陵区“保安全、迎华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规范


1.电梯使用应按规定办理使用注册登记,使用登记标志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

2.电梯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安装、维修、改造应进行监督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电梯轿厢内应张贴乘坐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并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4.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应可靠有效,并与外界联系畅通;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完善有效,指示正确;门防夹保护装置安全有效。

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和扶手带开关应安全有效。

6.应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满足要求。

7.至少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保养,维保记录规范完整,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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