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好消息 好消息 好多小伙伴 又可以领钱了
小编从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在2014年10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9日期间购房的个人,可以领取物业补贴啦。
这个消息对于 购房者们真是值得开心 BUT 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
新建商品住宅以签订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二手住宅以缴纳契税、房屋转移登记时间为准(不含份额转让)
申领物业补贴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物业补贴申领须知 1.《泰兴市申领物业补贴审核表》(一式两份); 2.《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全部证权); 3.产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4.契税完税凭证; 5.与申领人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银行借记卡(限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泰兴农商行); 6.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还需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销售发票; 7.全体共有权人一致同意由申领人申领的书面材料; 8.其他必要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材料需要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手续办理需要本人前往,不可以代办,另外,享受免税政策的搬迁户不可以申领。
满足以上条件,准备好材料,你就可以到泰兴市行政审批局5号窗口申请办理, 经10个工作日审核后,购房人就可以领到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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