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匪大片里 经常有警车追逐犯罪分子的场面 那场面!真叫一个紧张刺激…
最近,这样的场景却真实上演了 5月6号上午8时许 沪宁高速公路上 突然有一辆大货车强行冲卡疯狂逃窜 后面还有一辆警车在追它
这并不是在拍电影 而是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执法工作中的一个真实场景
5月6日上午8点50左右,泰州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张宇锋带领四名辅警在人民路与江平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照为苏MK1**N的轻型黄色货车沿江平路由西向东行驶,涉嫌违反禁令标志,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检查,然而该车驾驶员不仅拒绝接受检查,反而强行驾驶车辆沿人民路由南向北行驶。
货车闯禁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并在人民路与江山路口将该车截停。
然而就在交警将警用摩托车拦在货车前,到驾驶室一边准备控制司机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驾驶员突然一脚油门,将停放于车前的警用摩托车强行撞倒并往前推了10余米,随后倒车绕过摩托车继续沿人民路继续向北逃逸。
在行驶至229省道与345国道交叉口时又强行冲卡,继而猛踩油门冲开高速收费站杆驶入沪宁高速,向广陵方向逃窜。
民警一边紧追,一边向指挥中心汇报。
警方迅速进行布控追击,最终在泰兴宁界村委会东侧路口将该车驾驶人及车辆截获。
▲货车强行冲撞警车
经审讯,违法嫌疑人周某某(男,48岁)交代,因自身驾照只剩一分,害怕闯禁区被拦将会被扣分罚款,自己无法继续做运输生意,遂萌生闯卡的念头。
目前,周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最后小编要说的是,货车司机闯禁区这种违法行为呢,闯成功了叫“闯进去”了,闯不成功叫“100元三分”,再闯不成功的话叫“闯祸了”,刑事拘留真不是闹着玩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安全是第一要义,因怕被记分,而选择冲卡,这是极不理智的行为,而且非常危险。同时,广大驾驶人通过检查站例行检查时要积极配合,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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