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创建办和市城管委办联合制定的《泰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出台(以下简称《办法》),这是顺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的必然要求,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创新之举。为进一步提高各层各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优化考评激励机制,针对目前城市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办法》确定2021年首批考核事项为“路长制”和“小区三项管理”两项。“路长制”以各市(区)城区街道所属主次干道的路段为单位,以“路面、立面、屋面”三个面的管理情况为测评重点,对“路长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小区三项管理”以各市(区)城区街道所属住宅小区为单位,对居民小区在垃圾分类、文明养犬、广告张贴等方面客观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对象均为属地街道办事处。根据《办法》,“红黑榜”每两个月考核评选一次。据悉,月度“红榜”需经过推荐、初审、第三方检查、联合复审等程序,对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且位列前5名的,定为月度“红榜”,并在媒体公布。月度“黑榜”是在第三方检查、联合复审之后,对综合得分后5名的单位确定为“黑榜”,并在媒体公示。年度“红黑榜”则是在月度“红黑榜”的基础上做了具体规定。“红黑榜”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市文明办、创建办和市城管局牵头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考核中排名靠前、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工作成效差的责任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红黑榜”的推行将促进和倒逼各市区政府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持续改善城市形象,从根本上促进文明城市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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