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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医药高新区大队民警在祥龙路科创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逆向行驶。民警立即将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
民警发现当事人葛某出示的驾驶证照片有异样。
经进一步查询发现,葛某驾驶证是伪造的。原来葛某并没有驾驶证,为了能够开车出行,他动起了小心思,高价购买了假证!
目前,葛某的机动车已被民警依法扣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葛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你的小把戏
逃不过蜀黍的“火眼金睛”
无证驾驶、购买假证都是没有出路的
想要开车出行
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才是正确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蜀黍告诫各位驾驶人
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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