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海陵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局海陵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资质、燃放和销毁管理、采购范围、流向登记、仓库储存量等方面情况,以及零售网点消防器材配备、店内烟花爆竹存放情况,抽查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是否存在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为。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为。
联合检查组强调:
一是要提高安全意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立即整改此次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二是要合法经营。经营单位要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品种及存储量合法经营、储存,杜绝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
三是要加强值班值守。“两会”期间,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配齐配足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两会”期间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